(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皖新闻讯据江西高院公众号消息 婚后发现另一半,罹患重大疾病且对方婚前有意隐瞒,如果不愿继续这段婚,可以撤销吗?7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离婚起诉案例,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告尹某与被告万某红之间的婚姻关系。
据悉,尹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万某红。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双方家长也对这段感情十分满意,很快,就把结婚提上了议程。
为筹备婚礼,尹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陆续向准岳父万某转款彩礼及结婚物件购置费用共28万元。在尹某和万某红相识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尹某无意间发现妻子服用精神类药物,通过中国残联信息中心查询,得知妻子患有精神疾病。
尹某一时气愤不已,质问万某为何隐瞒万某红患病的事情,并要求返还彩礼,但遭到拒绝。尹某认为万某红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严重损害自己的权益,于是将万某红和万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万某返还彩礼。
经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万某红患有精神分裂症,该疾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精神病类型,并未在婚前如实告知尹某真实病情。故青山湖区法院依法撤销原告尹某与被告万某红之间的婚姻关系。
综合考虑原告尹某和被告万某红已实际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等情况,判决被告万某红、万某向原告尹某返还23万余元。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