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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蒗县合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河道整改前。 (通讯员 海莱安佳 摄)
河道整改后。 (通讯员 海莱安佳 摄)
(通讯员 海莱安佳) 日前,笔者就2019年10月,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丽江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宁蒗县上拉垮煤矿弃渣占用河道,影响河体水质”的问题,走访了宁蒗县上拉垮煤矿原址。在现场,笔者看到整改后的河道里清水畅流,与整改前形成了鲜明对比。
据了解,收到反馈问题后,宁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迅速制订整改方案,及时安排部署抓落实,圆满完成了整改任务。
宁蒗县工信局督促上拉垮煤矿业主拆除了上拉垮煤矿遗留的厂房、厂棚等设施,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宁蒗县水务局督促上拉垮煤矿业主清理侵占河道的弃渣及煤矸石,以及部分河道档墙修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完成了对上拉垮煤矿矿井涌水的环境监测,并对水体相关数据进行复核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对水体进行了分析,督促煤矿业主用管道把矿井涌水直接接入河道,确保矿井涌水不经过矿渣污染水质。该问题于2020年8月完成验收,并销号。为了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彻底,县水务局投入 25万元对上拉垮煤矿煤矸石堆场挡墙临河道进行修复加固。生态环境分局投入0.5万元对上拉垮煤矿原煤矸石堆放区北端的积水引走并进行覆土。
此次反馈问题整改,宁蒗县委、县政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圆满完成了整改工作。一是站位高。切实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动作快。接到反馈问题后,组织各职能部门分别对反馈问题各个点位进行了整改。各个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合力推进整改工作,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反馈问题的整改。三是工作实。反馈问题整改后,为了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反馈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深入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保持宁蒗河水体不受影响。(海莱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