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3-051
【资料图】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月 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 9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中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3年 5月 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因公司内部审核及会计师履行内部质量控制复核的时间需要,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3年 5月 23日前回复年报问询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目前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进展顺利,由于部分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预计于 2023年 5月 30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